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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吊
鲁迅
大概是明末的王思任说的罢:“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这对于我们绍兴人很有光彩,我也很喜欢听到,或引用这两句话。但其实,是并不正确的;这地方,无论为哪一样都可以用。
不过一般的绍兴人,并不像上海的“前进作家”那样憎恶报复,却也是事实。单就文艺而言,他们就在戏剧上创造了一个带复忆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灵魂。这就是“女吊”。我以为绍兴有两种特色的鬼,一种是表现对于死的无可奈何,而且随随便便的“无常”,我已经在《朝花夕拾》里得了介绍给全国读者的光荣了,这回就轮到别一种。
“女吊”也许是方言,翻成普通的白话,只好说虽“女性的吊死鬼”。其实,在平时,说起“吊死鬼”,就已经含有“女性的”的意思的,因为投缳而死者,向来以妇人女子为最多。有一种蜘蛛,用一枝丝挂下自己的身体,悬在空中,《尔雅》上已谓之“蚬,缢女”,可见在周朝或汉朝,自缢的已经大抵是女性了,所以那时称它为男性的“缢夫”或中性的“缢者”。不过一到做“大戏”或“目连戏”的时候,我们便能在看客的嘴里听到“女吊”的称呼。也叫做“吊神”。横死的鬼魂而得到“神”的尊号的,我还没有发现过第二位,则其受民众之爱戴也可想。但为什么这时独要称她“女吊”呢?很容易理解:因为在戏台上,也要有“男吊”出现了。
我所知道的是四十年前的绍兴,那时没有达官显宦,所以未闻有专门为人(堂会?)的演剧。凡做戏,总带着一点“社戏”性,供着神位,是看戏的主体,人们去看,不过叨光。但“大戏”或“目连戏”所邀请的看客,范围可较广了,自然请神,而又请鬼,尤其是横死的怨鬼。所以仪式就更紧张,更严肃。一请怨鬼,仪式就格外紧张严肃,我觉得这道理是很有趣的。
也许我在别处已经写过。“大戏”或“目连”,虽然同是演给神、人、鬼看的戏文,但两者又很不同。不同之点:一在演员,前者是专门的戏子,后者则是临时集合的Ama-teur-农民和工人;一在剧本,前者有许多种,后者却好歹总只演一本《目连救母记》。然而开场的“起殇”,中间的鬼魂时时出现,收场的人升天,恶人落地狱,是两者都一样的。
当没有开场之前,就可看出这并非普通的社戏,为的是台两旁早已挂满了纸帽,就是高长虹之所谓“纸糊的假冠”,是给神道和鬼魂戴的。所以凡内行人,缓缓地吃过夜饭,喝过茶,闲闲而去,只要看挂着的帽子,就能知道什么鬼神已经出现。因为这戏开场较早,“起殇”在太阳落尽时候,所以饭后去看,一定是做了好一会了,但都不是精彩的部分。“起殇”者,绍兴人现已大抵误解为“起丧”,以为就是召鬼,其实是专限于横死者的。《九歌》中的《国殇》云:“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当然连战死者在内。明社垂绝,越人起义而死者不少,至清被称为叛贼,我们就这样的一同招待他们的英灵。在薄暮中,十几匹马,站在台下了;戏子扮好一个鬼王,蓝面鳞纹,手执钢叉,还得有十几名鬼卒,则普通的孩子都可以应募。我在十余岁时候,就曾经充过这样的义勇鬼,爬上台去,说明志愿,他们就给在脸上涂了几笔彩色,交付一柄钢叉。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的许多无主孤坟之处,环绕三匝,下马大叫,将钢叉用力持连连掷刺在坟墓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我们的责任,这就算完结,洗脸下台,可以回家了,但倘被父母所知,往往不免挨一顿竹筱(这是绍兴打孩子的最普通的东西),一以罚其带着鬼气,二以贺其没有跌死,但我却幸而从来没有被觉察,也许是因为得了恶鬼保佑的缘故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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