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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坐在一张饭桌上,一边享受着服务员提供的免费茶水,一边百无聊赖地翻阅着菜单,这几页菜单我已经翻阅了够看完一部《圣经》的时间了。
我听到隔壁桌的一个女人说:我都快四十了,却整天还是像孩子一样爱玩,我有着四十岁的脸,却有着一颗二十岁的心。
出于好奇,我转头看了看那个说话的女人,然后心里想着:大姐你也太谦虚了,那明明是五十岁的脸!
我继续看我的菜单,服务员又给我添了杯茶水。我不是来消遣的,我是在等人,可是那个人迟到了。也许你以为只有女人才会经常迟到,别误会,这次我等的是个男人。噢,他终于来了。
将近半年没见,他还是那副德行,干枯的脸色,国字型轮廓。身子瘦得像一阵三级偏北风就能吹倒,爬起来然后继续被吹倒。
他叫刘健超,我大学的同学。记得刚进大学时,刘健超一进宿舍门就热情地自我介绍说:我叫刘健超,为了不嫌生份,大家叫我健超就行了。
于是,为了不嫌生份,我们都很亲切地称他为“超贱”。
我们都很喜欢和健哥在一起,尤其在落魄的时候最喜欢找健哥聊天。只要有他在,你就不会感觉自己的生活有多糟糕,因为他总会比你更糟糕。
一直到现在,一看就知道健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因为他的人生有着太多的事故。
健哥坐下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并不是:不好意思又堵车了。
或者:好长时间没聚,想死你了。
而是:明天收拾好行李,跟我走。
“去哪?”我不解地问。
“找人。”
“找你妹啊!我问去哪?”
接着他回答了一个地方,那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地方。
“找谁?”我又问。
“你妹。”
“你妹!我问找谁?”
“找你妹。”
然后我突然明白,他是要找他的女朋友,她叫小倩,以前他总是要小倩管我叫哥,其实我以为叫叔叔应该更合适。
健哥三十多一点,小倩二十出头,是个工厂里的打工妹。
“吵架了?”我问。
“没有。”健哥依然死气沉沉地回答着。
“她出走了?”
“嗯。”
“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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