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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要说,闵瑞为什么会喜欢上琦衫,恐怕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琦衫是闵瑞隔壁班的学生,长相清甜,气质出尘,成绩优异,对待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是男生眼里的“大众情人”,也是学校里今年高考最有希望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
闵瑞喜欢上琦衫的原因,虽然他自己也搞不懂,但绝不是因为这些。
闵瑞第一次见到琦衫时,是在郊外的一个小河滩。
那天,闵瑞本来约好朋友一起去钓鱼,他先到了约定地点,便撑起鱼竿,一边钓鱼一边等人。
闵瑞清晰地记得,那天午后,阳光正暖,微风清和,鼻尖都是草木清香的味道,清澈平静的河面上,偶尔泛起一圈圈涟漪,让人打心里都是懒洋洋的。
坐在河岸边的闵瑞,看着远处白云压境,不知不觉出了神。
咩咩咩。
一阵阵绵羊的叫声打断了闵瑞的思绪,他不经意回头,看见了一群白绵绵的羊和一个女孩——一个穿着碎花长裙,带着花环的女孩。
也许是因为逆光的原因,闵瑞觉得女孩所在地,阳光夺目得很,让人有些睁不开眼。
女孩赶着羊来河边喝水,经过闵瑞身边的时候,两人目光有一秒钟的交汇,女孩友好地向闵瑞莞尔一笑,而闵瑞却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
那一瞬间,闵瑞觉得自己的心跳突然快了起来,空气也变得稀薄了很多,他的手渗出了汗,就像是刚跑完一千米,除了大口喘气,什么也做不了。
后来过了很久,闵瑞在一个夜晚,对着半缺的月亮,才明白,自己的一颗少年心,已经不光光是为自己而跳动,它还为另一个人而蓬勃。
喜欢上一个人,往往就是一秒钟的事。
在后知后觉的过程中,再怎么回忆品尝,最美也不过那一瞬间的心动。
二
在以后一个月的时间里,闵瑞常去那个河滩钓鱼,却再也没遇见过那个女孩。
直到期中考试总结大会,琦衫代表高三学生在台上发言,闵瑞才知道,那天在河边放羊的女孩,正是男生眼中的“大众情人”——高考种子选手琦衫。
自此以后,闵瑞是想尽一切办法出现在琦衫的视线里,甚至还和琦衫的好朋友林琳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情。
说到林琳,闵瑞和她也算是颇有渊源。
两人都是辩论赛的主力,曾经联手打进省级辩论赛,更是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金牌,但是私底下的关系却是一般,没有过多交谈。可自从闵瑞知道林琳和琦衫是好朋友后,便没少在私底下贿赂林琳,两人的关系直线上升。
闵瑞经常请林琳吃饭,天南海北地胡扯,期间小心翼翼地夹杂着关于琦衫的事情,时间一长,闵瑞倒也旁敲侧击出不少事情来。
闵瑞的家离学校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可是为了能和琦衫一起上下学,他每天都会和琦衫乘一辆公交车,虽然这样,闵瑞每天要多走四十分钟的路,还要倒两趟公交车,但是他却希望乘车的时间能更长一些,这样他就能和琦衫多待一会儿。
而时常陪在琦衫身边的林琳,则成为闵瑞和琦衫搭话的最好桥梁。
闵瑞从林琳那得知,琦衫最喜欢吃大白兔奶糖,他便每天早早地去学校,在她的抽屉里放一颗奶糖。琦衫最喜欢席慕容的诗,闵瑞一手小楷写得极好,便经常抄上一两句,悄悄夹在琦衫的书里。
这些小事情,琐碎却温馨,甚至成为闵瑞的一种习惯。慢慢地,他也喜欢吃大白兔奶糖,也喜欢读席慕容的诗。
或许,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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