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长生行的罪恶勾当
盛嘉树与黄庆庵等人散场之后,询问是否要另找欢场再饮一轮,直到黄庆庵四人都摆手拒绝之后,就直接在翠茵楼外分手,盛嘉树就近住进了中环的云霄酒店,向侍应生要了纸笔之后,先是冷水泼了泼脸,把酒意驱散些,随后开始伏在书桌上写变种的竞标标书。
东华三院对外承办的殓葬业务细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长生行内称为“金山棺”的生意,名字取自专门帮华人办理出海淘金业务的金山庄,金山棺顾名思义,即是外乡人要运回故土安葬,这项业务虽然看似简单,提供棺材把尸体运上船即算结束,但实际上正式手续颇为繁琐,国民党政府要求每一具尸体运回内地,皆需要港英政府卫生局所签发的死亡证,并且还需要运棺出口护照,而且还需要报关,核验通过之后才允许尸体踏入祖国故土。
而卫生局签发死亡证需要费用,办理运棺出口的护照也需要费用,甚至自己去正常报关都不被允许,需要去海关指定的“打饷馆”,也就是上一世的报关公司雏形委托代办,再花上一笔钱,最终才能平安把尸体送上船,整套程序下来,每具尸体需要耗费港币三十元左右,这也导致很多长生店根本不会按照正常流程申办,而东华三院委托此项业务时,却已经把这笔费用计算在内支付给承办方,只不过承办方往往会想要省下这笔费用,选择用渔船走私尸体运回内地。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很简单的增加一项即可,那就是凭票报销制度,也就是如今香港称之为发货票的票据,之前东华三院委托业务,往往是把尸体统计好数目,交由长生行代办,随后会联系死者内地亲眷,确认尸骨还乡,如果已经送达,即清账录册就与长生行清算一船的费用,清账录册存档。
如今的华商群体,大多还都保留着传统中国商人的美德,讲究诚实与信任,重视商誉与名望,并不习惯把生意的每一项都落实到字据上,很多华商借款,入股都是双方一席话就谈妥,事后再补一张文书,要是双方敲定之后急着立字据,反而会让他们觉得自己的脸面与信任被质疑,自己讲究商誉,难道名声抵不过小小的一张字据?
当初香港开埠初期,有大半香港华商都吃过这种亏,以诚信二字与鬼佬做生意,然后被鬼佬把合同砸在脸上教做人,这么多年过来,虽然对鬼佬,华商已经学会用合同开路,但是同为中国人的华商群体之间,对字据合同之类仍然觉得可有可无。
东华三院正常要求长生店提供每一具尸体的死亡证明,每一口棺材的出口护照,每一具尸体的报关单,由东华三院核验并确定尸体已经还乡后,按票据结算费用,而不是再如同之前那样,只单纯凭借每艘船的尸体数目以及是否送到目的地后登记入册来确定交易完成。
只是增加一个票据制度,盛嘉树已经能肯定会有一半长生店会打退堂鼓,甚至准备关门大吉,毕竟香港这座小城市之所以会有几十家长生店出现,很大原因就是有近百分之六十的长生店依靠东华三院这个庞大的慈善机构为生,假如杨震峰或者寿仁作为承包商承接了东华三院的业务之后,这些长生店会迅速围拢过来,准备分包承包商手中的业务,这些长生店往往会与某一条路线的水路关系极为熟稔,比如运往福州的线路,或者运往青岛的线路,甚至泰国,广西等等,给出的价格也会让承包商心动,毕竟按照正常程序,每具尸体可能只赚十元港币,但是承包给这些长生店,承包商什么都不做,这些长生店就能保证承包商每具赚到二十港币,而且还会保证送达,并且奉送丧尽天良的遗失包补业务。
这些长生店赚的就是走私运送尸体的钱,加上运输过程中节省下来的费用,让他们每具尸体都要凭借死亡证明,出口护照和报关单才拿到费用,而且承包商已经每具尸体赚取了利润,分包给他们的,只能是送一具就赔次钱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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