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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之作为一个粗通拳脚的普通人,从来也没有用自己的武功欺压良善。
即使落魄,在山林中见到龙眼树,腹中饥饿,却也先想到有主之物,不告而取,便是做贼。
来到村庄,向一农妇乞讨,先被农妇骂了个狗血淋头。
又挨了农妇一扫帚。
跌进牛粪堆里,还被唾了一身。
林平之可以轻而易举杀了农妇。
可他偏偏没有出手。
这说明什么?
林平之是将这些普通人的性命看作同自己一样。
此情此景,换做岳不群、岳灵珊,甚至令狐冲又会如何?
就算不杀了她,打断胳膊腿总归是轻的。
这就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农妇给了他四个玉米棒子,他还饶了人家声谢谢。
由此可见,林平之的家教之严。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看见林平之,就看见了林震南和王夫人的模样。
看见岳不群,就知道岳灵珊这些人的模样。
可能有人会说岳不群是岳不群,宁中则、岳灵珊总归是好人。
拜托,他们是一家人。
岳不群作恶,所图谋的是振兴华山派。
宁中则、岳灵珊虽不是直接参与者,却是既得利益者。
贪官贪来的钱,他们的家属难道一分没花,一分没享受?
就如红楼梦,大观园。
大家只看到最后落了个白茫茫一片,却忘记了她们烈火烹油,鲜花似锦。
而且宁中则、岳灵珊作为岳不群的家人。
对他做的事情不可能毫不知情。
见之作恶而不阻止,这跟放纵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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