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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光明市,丧尸危机爆发后七个月。
我站在别墅房顶上,靠在水泥护栏那里,拿出望远镜悄悄观察各地的高处。
东边,没人
西边,没人
南边,没人
北边,没人
在我的脚下,每条街道,每个路口,都是密密麻麻的丧尸在漫无目的低头行走。
我放下心来,从房顶的花盆里翻出两个土豆,靠,其中一个居然是坏的,于是用手朝楼下奋力一扔,砸中了一个丧尸的脑袋。
我叫莫多情,是丧尸末世里一名无人知晓的末世卷王。
要问我什么是卷王?
生存在末世,能活下去就是卷王。
如今这个世界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没有变成丧尸
而我适应了丧尸末世,所以顺利荣登王位。
很多人一定纳闷,作为末世卷王,我一没有惊人的战斗力,二没有领导力让人为我出生入死,那么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死了,而我能独自活到现在成了卷王,这是个什么道理。
我思前想后,总结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是个天才,应该拿诺贝尔奖。
从丧尸危机的第一天起,我就活的游刃有余,我经常看丧尸片,所以看到丧尸不会惊慌,而且知道该怎么杀丧尸,怎么躲丧尸,到如今我甚至可以做到在丧尸堆里风骚走位穿行,但是一点伤也没受过。
除此之外,我还擅长洞悉人心,单凭这一点,我总能占尽先机,屯物资,躲灾难,针对人下绊子我从不失手,而且效果拔群。
第二,我知道满足精神需求。
通过零元购,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富足,可是很多像我一样富足的人却最终败给了自己选择了自杀,原因就是忽略了精神上的富足。
我住的别墅并不是我之前的住所,至于为何非要选这一栋别墅当基地,是因为对面另一栋别墅的窗户那里有美女看。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那个美女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叫伊人,穿着格子长裙,身材标志,生活很有规律,每日白天坐在闺房里弹钢琴,弹的永远是致爱丽丝的第一段,到了晚上就原地一躺,睡一整晚。
好吧,其实她是个丧尸。
有些人起初感染程度较轻,死了变成丧尸还保留了些许技能和记忆,这美女就是如此,保留了一个挺文雅的肌肉记忆。
为了近距离观察伊人,我专门去过伊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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