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不好吃,卖不上价,十多头才卖了不到四百块钱。
大家紧紧跟在村长后面,希望能早点拿到钱。村长理解大家的心情,回了村连口水都没喝,直接到大食堂,准备分钱。
“我先讲一下这钱咋分。”
村长没马上把钱分下去,说了他的打算:“参与杀死野猪的人,每人分十块。”
这个所有人都没意见。
其余的钱分成了几档,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和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每人给一块块,十五岁到六十岁之间的人给两块,剩下的钱充做村里的公费。
这个方案兼顾了老人孩子,谁家没有老人孩子?所以大多数人喊着:“行,就这么分。”
当然有人不满,认为自己出力更多,理应拿更多的钱。
被别人一句:“那要这么说,大丫一个人弄死三头,她应该得的最多。”
那人不说话了。
也有人觉得该按工分来分,迟二歪不干了,按工分分钱还有他啥事?
“这又不是种地,你出力多得到的工分多,年底分的粮和钱就多。野猪天生天养的东西,属于公家的,当然人人有份!”
说了公家的,别人还咋反驳?
村长重重咳嗽一声,皱着眉不满的呵斥:“我可是挨着被批的风险,把钱分给你们了。”
这话倒是真的,毕竟他上面还有支书。之所以平时见不到支书,是因为支书不住在西水村。
而是住在上屯,离西水村倒是不远,但是需要翻山,路不好走,轻易不来一趟。
至于为什么支书不住西水村,那就要讲一讲周边情况。这里多山,很多村子建在山脚下,规模基本都很小。
比如西水村,总共四十几户二百多人。这还算是比较大的村子了,再往里面走,还有不少村子才十多户人家。
这样小的村子,公社不同意每个村子配备一个村支书。
反正村子里,日常的大事小情,有村长管着,支书主要把握村民的思想动向,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之类的事情。
公社认为,几个相邻的村子有一个支书足够了。
西水村属于大村,按理说支书应该从西水村选,但是上屯飞出一个金凤凰,在公社里当干事,最后支书人选落到了上屯。
也因为西水村人多势众,支书很少过来,担心他被村长下面子。
但毕竟这可涉及到十几头野猪,如果野猪被他们分了吃肉,倒也还罢了。
关键还有钱,哪个村子不眼红?要是别的村子说,野猪是山里的,而这座大山,连着好几个村子,应该村村有份,支书为了平息纷争,很可能会把钱充公,然后跟别的村子平分。
这就是为什么,村长急于把钱分下去,过几天别的村子听到消息,如果说动村支书过来,那么最终这笔钱还能不能留下,是个未知数。
所以,如不早点分钱,迟则生变。
众人听了村长的话,也不闹了。
按照方案,萧红最后拿到手十三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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