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安局。审讯室。
赵队长、王队长,坐在审讯桌前。
对面,则是逮着银镯子的林元。
“姓名!”
赵队长语气冰冷,威严审问道。
“林元。”
“年龄!”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此话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啊!”
嘭!
王河队长重重一拍桌子,震动整个审讯室。
“给我老实点!都进局子了,还想逃避法网吗?”
“呃!”
林元卡壳了。
自己冤枉吗?
很冤、非常冤。
因为诱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干的,而是原身干的。
自己刚刚穿越就被抓,这能不冤吗?
然而……
穿越这个借口,能说出来吗?
不能!!!
此时此刻,林元那叫一个憋屈啊,简直欲哭无泪。
但事已至此,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根据原身的记忆,林元在脑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随后沉声道:
“根据东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照上述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要见律师!”
赵队长:“???”
王队长:“???”
这家伙居然还懂法律?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小说推荐:《帝国从第四天灾开始》《诱吻!死对头每晚跪着求我》《替嫁庶女凤倾天下》《家父汉高祖》《从长生苟到飞升》【玄幻小说网】《如何阻止男主发疯[歌剧魅影]》【笔趣阁】【趣读书吧】《全球高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